國立東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介紹
國立東華大學向以推動東部地區產業發展為己任,依據「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准並已於八十七年四月起設立「國立東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國立東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是大學與產業的橋樑,成立以來,平均每年輔導25家企業,創造五件以上的產學合作案。本中心以專業建立企業服務與輔導的平台,有效運用政府、學校及企業的資源,在技術提供、空間、顧問諮詢、行政支援、教育訓練等層面,協助中小企業解決經營、行銷、管理、研發等問題,提昇東部企業競爭力,多年來已成功輔導百餘家廠商。

        國立東華大學地處花東縱谷,系所科別方面,具備完整企業發展培育能量,包括管理學院、理工學院、原住民學院、藝術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環境學院與海洋學院等八大學院,500位教授,參與東部在地產業推動計劃與企業提升計劃,包括:創業課程開設、青年創業學程、企業培育空間、技術開發協助、產品開發與網路行銷等企業輔導資源。重視創新,一直是本校創校精神,也是展望未來的重要關鍵。

        期許正在規劃創業的青年、企業、廠商能善用東部區域資源,結合聯盟各校產學強項,融合文化傳承與理念,加入東華育成體系,一同為台灣產業的轉型提供更多亮麗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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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駐方式
壹、申請資格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或在申請後六個月內達到標準,以科技研發、材料技術、生物技術及自然觀光業等為營業項目,其技術、成品、服務具創新性且已具雛型,均可提出申請。

貳、申請應備文件
1.設立公函影本
2.國立東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進駐廠商申請資料表
3.進駐國立東華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營運計畫構想書1式五份
4.同意審查聲明書
5.財務報表
6.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參、申請時間:即日起隨時受理申請。

肆、申請結果通知及申覆
每家申請之結果,將由育成中心於該申請案正式建案日起三十天內書面通知。未通過之申請案,申請人於一個月內得提出申覆一次。經申覆後仍未通過者,其申請文件得全部退還,但半年內不得再提出類似申請案。

 
    空間功能:
  • 培育室
  • 會議室
培育室收費標準
v  培育室A(6坪):4,200元/月,加收3個月押金。
v  培育室B(7坪):4,800元/月,加收3個月押金。
v  培育室C(17坪):6,000元/月,加收3個月押金。
v  培育室D(28坪):9,000元/月,加收3個月押金。
育成領域
生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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