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方式
(一)申請資格
1.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均可提出申請。
2.未來半年內將設立營業登記之個人及團隊。
(二)應備文件【由此下載申請書】
1.公司、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未來半年內將設立營業登記之個人及團隊可免附,但須於核准進駐後半年內完成營業登記,否則將終止進駐合約之效力)
2.身分證明影本
3.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新創免繳)
4.進駐育成申請書,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5.營運計劃書同意審查聲明
6.廠商營運計畫書電子檔
7.本中心得視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說明文件
(三)申請時間
上班時間隨時受理申請,亦可透過網路進行申請程序。申請進駐育成中心廠商需支付審查費用新台幣伍仟元整(未獲通過之申請案,得修正計畫內容後覆審),審查費用可抵進駐輔導費用。
(四)審查程序
1.由育成中心先作初步文件審查及書面技術審查。
2.如初審通過,將邀請相關育成顧問進行審查評核,廠商須列席簡報。
3.審查未通過者,申請人得於六個月內提出申覆,並由育成中心安排進行技術複審。
(五)申請結果通知
審核結果將由本中心於該申請案建案日起15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未獲通過之申請案,得修正計畫內容後覆審,若仍未通過核准進駐,其申請文件不予退還。